•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公示送達本局依法裁處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案件應受送達人林庭愉君裁處書1份。

刊登日期:2019/8/30
發文日期:2019/8/26
發文文號:環衛字第10800394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局依法裁處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案件應受送達人林庭愉君裁處書1份。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林庭愉君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於108年7月31日環衛字第1080034757號函送裁處書在案。
二、旨揭裁處書經本局依林君戶籍地址以雙掛號郵務投遞,因招領遷移不明遭退回,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三、本案裁處書存於本局環境衛生管理科,受處分人得至本局領取。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